2023年度个税汇算将于3月1日开始,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,可以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办理。3月21日至6月30日,纳税人无需预约,可以随时办理。21日,2023年1月8日起,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。你我的生活,有哪些具体变化?日常出行、愿检尽检、出入境、进口货物……收藏了解!来源:共青团中央公安部出2023年春运交通安全提示   2023年春运将于1月7日开始。随着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,预计今年春运跨区域流动将加速释放,春运客流总量可能出现大幅增长,局部地区、重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院决策部署,现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,于2023年1月8日起实施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远端检测 来华二、经国院批准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《总体方案》明确指出,2023年1月8日起,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,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,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;不再划根据央视新闻: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冠病毒感染的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。 2022年12月26日,国家卫健委布公告: 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。经国院批准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二、经国院批准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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